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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衔接规定的通知

2018-07-22
索引号:JZ00110-2019-00006发布机构:财政局
生效日期:2019-01-07废止日期:
文 号: 所属主题:会计管理

关于印发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衔接规定的通知

自然资源部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有关单位:

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(财会〔 2017 〕 25 号)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。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地质勘查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,我部制定了《关于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< 政府会计制度——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> 的衔接规定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
附件:关于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衔接规定

附件:

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关于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-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衔接规定的通知.docx

财 政 部

2018 年 7 月 22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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